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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公益诉讼绘就生态新画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5 11:47:00    

今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两山”理念引领下,三门峡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23起案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贡献检察力量,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正在三门峡徐徐展开。

聚焦办案,服务发展大局

三门峡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河湖长治久清。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通过检察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清理黄河河道16.8公里,清理河道障碍物1000吨、垃圾4373立方米,恢复湿地60亩、耕地499.549亩,让黄河河道恢复往日的通畅与洁净。针对黄河河道违法弃渣问题,督促属地政府清理渣土6万余立方米,覆土4万余立方米,复绿270余亩,使黄河沿岸重披绿装。

在山林整治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滞后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企业投入资金5800余万元,治理矿山3200余亩;针对辖内千年古树群长势衰弱、濒临死亡等问题,及时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筹集资金200余万元,抢救古树名木438棵,让古老的树木重焕生机。

在守护蓝天净土行动中,检察机关落实相关环保法律要求,针对农村垃圾长期倾倒堆放、临时占地不及时复垦等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垃圾堆放点清理等工作,修复土地2500余平方米,复垦土地81亩,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守正创新,提升治理质效

在法治参谋手段上创新,渑池县院针对河道行洪和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冲突问题,创新清理原则,有效打破“执法僵局”,清理阻水林1.2万株,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湿地生态平衡。

创新“行政+检察”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山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升公益诉讼监督效能。卢氏县院创新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协助县政府推动14个乡镇治理易地搬迁后的闲散土地,新增耕地457亩,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探索出了新路径。

凝聚共识,形成保护合力

为广泛凝聚生态保护共识,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吸引多方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协助办案,湖滨区院案件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推动保护优化白天鹅生存及栖息环境,被评为全省代表委员联络典型案例。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348名,收集线索150余条,构建起“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保护新模式,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强化典型带动,从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筛选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以具体案例引导公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广泛开展宣传,定期到职能部门开展座谈调研,在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三门峡市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取得显著成效,不仅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质量,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未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先进司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发力,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王 飞 张 乾)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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