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是火灾发生时开展灭火救援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减少火灾危害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样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在我国火灾扑救中,由于消防供水得不到保障,导致扑救失利的案例其实并不在少数。其中,2009年,佛山市南海区永安村一玩具厂发生大火,由于消火栓无水影响救援,大火持续21个小时,导致上千平方米的厂房、仓库被烧。

为了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消火栓建设和管理,推动消火栓建设管理向有效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确保灭火救援用水和维护公共安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前我市重新制定出台《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对消火栓建设和管理进行进一步明晰。这次修订调整和修改了哪些内容?它对于佛山未来消防安全建设将带来哪些改变?……6月30日,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请来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和律师代表等,围绕上述话题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在节目现场,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负责人王潇洵直言,此前我市在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监督等方面,尚未建立全链条规范化管理机制,亟需通过制定新《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来厘清相应职责,明确建设单位或管理人、使用人权责,推动解决老旧城区消火栓由于年久失修或人为原因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坏、锈蚀等问题,杜绝有栓没有水、有栓不能用的情况。
据介绍,根据市消防“十四五”规划要求,我市应新增市政消火栓数量5984个。截至2025年6月25日,全市仍欠账市政消火栓853个,“这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制定新《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以推进解决消火栓‘欠账’问题。”王潇洵表示,之所以需要加强消火栓建设和维护,是因为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需要配置科学、完备好用的消火栓来提供坚实支撑,而通过新制定《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可以完善有关单位和个人保护消火栓义务,禁止妨碍消火栓正常使用行为等,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约束和教化作用,为消火栓正常有序使用打下牢固的群众基础。
对于上述这番说法,来自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一级指挥员余仕成深有感触,他在现场通过简单的计算告诉市民为何建设和维护消火栓如此重要。“对于一般性的火灾,我们一般出动三台水罐消防车,大概共装有24吨水。”余仕成直言,虽然水量看起来不少,但是在实际救火过程中,往往在40分钟内就会耗尽,而一旦此时附近的消火栓无法使用,则无法对消防车进行补水,将对救火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余仕成告诉记者,新制定《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的费用来源,新增了关于单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区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的费用来源。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消防用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外,还规范了消火栓日常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单位业主或使用人、物业服务人、供水企业等维护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了维护管理具体内容,如建立包括分布图、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供水管径等,这对于后续提升全市消防救援能力将提供极大助力。
除了明确相关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外,新制定的《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还对普通市民保护消火栓提出了规定。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律顾问、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莎莎表示,根据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不得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消防供水设施,发现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网停用、损坏的,可以向属地城市供水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报告,也可以联系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如果因自身原因造成消火栓损坏或擅自使用消火栓造成漏水的,责任单位(人)应当将其恢复原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陈莎莎指出,消火栓是公共财产,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财富,因此每一个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爱护它。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社会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纳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范畴,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引导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坏、不挪用、不埋压、不圈占消火栓,及时消除消火栓安全隐患。广大市民也要积极参与消火栓保护行动,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对发现的损坏消火栓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爱护消火栓的良好氛围。
文、图、视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宋世伟、林淑媚 主持人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