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天手机跳转到购物App一万次”“摇一摇广告太烦了”……近日,关于“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的吐槽帖在多家社交平台刷屏。据媒体报道,部分App将传感器灵敏度调至极致,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或坐下时调整姿势都会触发跳转,“被迫”进入电商页面或下载陌生应用。
挥之即来、甩之不掉的“摇一摇”跳转广告,让很多手机用户不胜其烦却又无可奈何。江苏省消保委几年前发布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有九成投票者厌恶“摇一摇”跳转广告,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这种“狗皮膏药式”的广告营销手段,不仅严重影响用户体验,也是对用户选择权的粗暴干预,已涉嫌违法违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设置障碍等行为。
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开展治理行动。但一些App运营平台和广告投放企业依然屡禁不止,究其根源,在于广告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虽然广告转化率低,但架不住曝光率高啊!这也反映出电商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权责失衡。
关闭“摇一摇”广告跳转功能,或者至少进行严格限制,比如确保一键关闭等,在技术上并不存在任何障碍。那么,治理“摇一摇”乱象的关键,就是夯实利益攸关方——平台和企业的责任。立法层面,有必要对广告跳转行为予以规范,让执法依据更加明晰;行政监管层面,应进一步加强执法精度,并加大惩处力度,倒逼行业自律。广大用户也要勇于发声,通过举报等手段积极维权。
平台和企业都应当明白,把商业利益凌驾于法律法规和用户权益之上,长此以往只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对这样贪小利丢大义的短视行为,是时候好好自查自纠一番了。(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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