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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星璀璨 义动山河——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精神解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3 13:33:00    

有人面对沼气弥漫的污水井,明知井下危险,却不顾个人安危下井救人;

有人面对持刀行凶的歹徒,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直面尖刀利刃;

有人在海拔8000多米的珠穆朗玛峰上,面对身陷险境的陌生人,主动让出自己的氧气瓶展开救援;

有人为救落水儿童,不惜献出宝贵生命;

…………

7月21日,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隆重表彰60个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个人和群体。会议指出,他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力传承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记者注意到,这些见义勇为英模虽然职业不同、民族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不法侵害时,都会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凡人善举的传承与延续

新时代是需要英雄并一定能够产生英雄的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会议伊始便开宗明义地指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汇聚强大正能量。”

党的二十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见义勇为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国依法依规确认见义勇为行为超过3万例、见义勇为人员近4万人,其中,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近500人、致伤致残人员近700人。表彰奖励工作持续改进,全国各地坚持集中表彰与及时奖励相结合,通过评选“见义勇为勇士榜”“百姓英雄”等形式,共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2.5万人次。

新时代,如何定义“见义勇为”?会议明确,见义勇为就是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仗义出手,彰显了英勇无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匡扶正义、舍己为人、乐于奉献的崇高品格。

中华民族历来倡导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儒家、墨家等主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提出“见义不为,无勇也”。这种义利观传承至今,一个重要体现就是见义勇为精神。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无数挺身而出的凡人英雄,在危急关头有效制止违法犯罪、化解安全风险、挽救宝贵生命。

“他们对家国大义的赤诚坚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既是人民群众自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生动实践,也是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向好的鲜明导向。”会议充分肯定了凡人善举的正面导向意义,并进一步指出,新时代新征程,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以英雄模范的榜样力量影响人、感染人、带动人,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要将宣传工作

置于重要位置”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记者注意到,与往届相比,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的宣传力度更大,宣传形式更丰富。

会议对见义勇为事迹宣传提出明确要求:“要将宣传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贯穿见义勇为工作始终,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宣传见义勇为事迹产生的影响力感染力不断提升。各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策划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主题公园、公交地铁站等成为见义勇为宣传阵地,见义勇为演讲大赛、主题歌曲、歌舞剧、微电影、短视频等走入群众生活。

记者观察发现,随着数字时代的不断演进,见义勇为事迹宣传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新挑战,比如信息碎片化带来的宣传深度不足问题,一些个案中的不实炒作在网络空间易被放大等。

为使见义勇为事迹不单是“纸面上的静态展示”,更成为“以宣传促行动”的引擎,会议从以下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要树立鲜明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事迹,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善行义举,深入挖掘事迹、人物背后的时代精神和人性光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关心关怀,形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让“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坏人有人斗”成为群众身边普遍的社会现象。

要鞭挞社会冷漠心态和不良风气,针对具体个案中的噪音杂音、造谣炒作等,及时澄清事实、回应公众关切、厘清思想迷雾、占领舆论制高点。

要创新宣传形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让见义勇为榜样力量“活起来”“传下去”。

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宣传,向公众征集身边的见义勇为事迹“随手拍”“短视频”,及时推送新媒体平台宣传播放,实现“每天有更新,天天见英雄”,让见义勇为的道德滋养在平凡中积蓄,在关键时刻化为挺身而出的现实力量。

当宣传能够触动人心、回应现实、与时俱进,平凡善举就在群众身边,才能真正使“一人兴善,万人可激”成为实践图景,为培育崇德向善、互助互信的社会风尚筑牢根基。

深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

对英勇善举的褒奖与守护,不仅关乎个体荣誉,更是社会道德风尚的“晴雨表”和制度文明的“试金石”。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既是对奉献者的真诚回馈,更是对正义事业的有力支持。

据悉,近年来,各地进一步加大优抚救助力度,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地方立法,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通过为见义勇为英模提供保障性住房、特困救助、商业保险等,让关爱措施实实在在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见义勇为英模和家庭。

与此同时,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省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实现全覆盖,大部分地市建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这些基金会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见义勇为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高质量推进见义勇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开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新局面,需要不断深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激发更多向善力量。对此,会议规划了具体路径:

——要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消除英雄仗义出手的后顾之忧,使“德者有得、勇者有荣、义者有誉、助人有福”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激励更多人投身义举。

——要完善法律政策体系。推动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统一规范见义勇为行为认定、表彰、保障等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的地方政策法规体系,确保他们在医疗救治、伤残抚恤、就业援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得到帮助。

——要拓展长效关怀机制。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不能止于一时一事的表彰奖励,要着眼长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关怀机制,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困难有人帮、未来有希望。推动建立稳定的见义勇为基金,拓宽资金募集渠道,确保帮扶资金可持续。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多元力量积极参与,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持续的物质支持与精神慰藉。

——要强化社会尊崇氛围。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地为见义勇为人员撑腰鼓气。在交通、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为英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便利服务,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全社会的尊崇与温暖。

万涓成水,终归大海。每一次对英勇义举的悉心守护,每一次对凡人善举的关心关怀,都在无形中加固着见义勇为、崇德向善的“基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汇聚强大正能量。

(检察日报 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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