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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王阳明纪念馆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王阳明相关物件的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3 17:37:00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阳明文化综合展示窗口,丰富王阳明纪念馆藏品和展品,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馆藏文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2025年6月13日— 2025年8月15日

征集范围

1.王阳明的个人物品:包括不限于王阳明的书籍、文房四宝、家具等;

2.王阳明的著作和文献:包括不限于王阳明的著作、手稿、信件、批注等,以及与王阳明相关的研究文献、评论文章等。

3.王阳明的文物和艺术品:包括不限于王阳明相关的书画、雕塑、碑刻、印章等艺术品,以及与王阳明相关的文物,如兵器、乐器、生活用品等。

4.王阳明的遗迹和遗址:包括不限于王阳明的故居、讲学场所、墓地等遗迹和遗址的实物和资料。

5.王阳明的弟子及后学的物品:包括不限于王阳明弟子及后学的著作、手稿、信件、批注等,以及与他们相关的文物和艺术品。

6.与王阳明相关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物品:包括不限于与王阳明所处时代相关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的物品,如当时的服饰、器具、货币等。

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社会团体、个人可自愿将文物藏品所有权无偿转移修文县王阳明纪念馆,王阳明纪念馆在接受捐赠时向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在展陈期间特别说明捐赠人(捐赠人不要求说明的除外),捐赠展品由修文县王阳明纪念馆永久收藏。

2.协商转让。社会团体和个人可自愿将文物藏品作价转让修文县王阳明纪念馆,经专家评估鉴定后合理定价,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按约定价格将文物藏品所有权转移给修文县王阳明纪念馆。

3.复制、仿制在双方协调的基础上,进行物件资料的复制、仿制,使之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宣传效能。

4.捐赠者或出让者需保证文物藏品的历史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若有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本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捐赠者或出让者需对文物藏品做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等基本要素。

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女士 13984331905

邮 箱:451352891@qq.com

修文县王阳明纪念馆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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